thanks. 其實我一年多之前就以「聯覺和句法」曾經聯絡過這位教授,但完全沒有回音。
也許我需要更有力的人來為我敲門。這樣的提供也沒有什麼用途。
關于我原本的申訴要求,我想更改為更具體一些。
一、北醫圖必須對張員進行具體的重度懲處和組織調整確保個資不是只給一個人保管,例如讓她獨自進行櫃台業務半年以體諒現場的作業情形。或是暫緩升職。這是我的建議。因為你無法防止她繼續濫用職權來開除人或是私自進行讀者個人資料的其他利用。
二、引進資安人員。其具體作為是協助北醫圖的資訊化處理。這部份有機會再來解釋。台灣人權協會對這部份可以提供解釋協助。而我也會繼續向立法院解釋此事之重大。教育部雖然回信給我,但她們完全推說是校內事物。事實上這並不是,這是一個嚴重的漏洞。必須向大眾披露,以及要求政府承諾改善、解釋如何作為。
三、北醫必須先代位張員賠償我十萬元台幣作為惡意解僱的精神和生活賠償,我手上仍有其他未曝光的重要證據,足以證明這是惡意解僱。我仍然會控告張員公然侮辱和其他事項,至於其他人等或北醫圖會不會成為我的被告來被傳喚轉做污點證人,我仍然在規劃中。
我手邊還有事情耽擱著我,比如四處找謀生的工作或是和產業界人士聯絡以維持我的研究動能,我需要賣出我的專利費用來維持我的研究生活和完成學業。您知道現在有多難找到一份工作嗎?非常難!被開除以來,我已經面試了好幾個工作但都沒有得到。我的媽媽急切需要接受精神藥物的治療,我的爸爸是家庭經濟支柱但也已經瀕臨崩潰邊緣,我的弟弟妹妹長期忍受家暴,但他們的問題只能倚靠我一個人來尋找外界的法制力量介入。
北醫圖這樣惡意開除我,等同斷了我的經濟命脈來源和間接傷害了我的家人轉向幸福生活的契機。
這是為什麼我沒有即刻回信,有太多事情煩惱著我。
從學校的觀點,每個人只是個司其職或稍有惡意,但組合起來就是這麼一個具有殺傷力的決策,而一定要有人為了這樣的錯誤決策負責。
我已經解釋我的具體條件為何。希望這樣的資訊可以讓您安排下一次的會面。
學校的律師也能看看是否這樣的要求已經夠具體。
秘書處 蘇韻憲(TMU) <asdf@tmu.edu.tw> 於 2016年3月1日 下午4:19 寫道:
親愛的吳同學您好:
轉知委員於師大網站上看到這位老師在做相關研究之訊息提供您:
特教系王曉嵐教授,
王曉嵐(2014/01/01-2016/12/31)。
特殊需求學生的語文特質與神經心理機制研究—
子計畫三:閱讀障礙學生語文特質與神經心理機制研究。
國科會(103-2420-H-003 -008 -MY3)主持人
他會要為受試(小學三四年級學生 ) 照 FMRI
http://www.spe.ntnu.edu.tw/per/super_pages.php?ID=per1
以上資訊敬請參考
謝謝您
臺北醫學大學蘇韻憲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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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韻憲 Yunxian Su
臺北醫學大學|秘書處|校務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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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浩民 Howard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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