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跑了兩個地方,土城地政小而美工作站 (金城路一段101號),只有配置一個人。位置在"土城戶政事務所 (和平路28號)"建築後方的"土城區公所"裡面。兩者是停車場互通的,雖然地址看起來不一樣。和平路上有土城分局、土城藝文館、土城衛生所、土城戶政事務所等建築。所以都在一塊,但你可能會走錯大樓。
Google評論上有不少跑錯的人,以為地政也配置在戶政事務所裡面。但其實土城沒有正式的地政事務所,只有地政小而美工作站,也已經能處理大部分需求。我是因為有了法院公文才拿到了第三類謄本的紀錄,看到以後還真嚇了一跳,這一看就有問題。要是我拿著那不被承認、有問題的幽靈合約恐怕還調不到資源。但我不知道審判時法官會不會去調閱這些資料。因為沒把握每個法官或檢察官都公正細心,在案牘勞形中,會願意為了這種小人物受害案件去挖出更大的黑幕。
辦理人員非常專業熱心,也非常忙碌。還告訴我目前需要的關鍵特定檔案(原案登記簿案件,接露轉手時的價格變動)可以到本部(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去取得。不過實際到了現場發現還是需要法院的正式行文才可以拿到這些檔案,因為我並非權利人,只是被捲入事件的租客。
在這過程中我覺得很像行走於沙漠的求生者,在一個小綠洲受到指引要繼續往某個方向才能脫離沙漠。當我不幸受到詐騙的時候,會覺得這社會真的很黑暗,到處都是敗類橫行卻沒有人願意伸出援手。行政人員對於社會上充滿詐騙被害者也是義憤填膺,不少無辜受害者也是跑來申請這些資料。也是有光明的一面,只是他們也許默默埋首在岡位上和檔案裡,當你大聲疾呼求找證人或走進警局報案卻一籌莫展時,他們是這社會上別的部門裡後來才能支援你的人。她祝我官司一切順利。
希望政府能把張淑晶一類的惡房東或海蟑螂嚴加懲罰,不能再讓他們出來害人。買房市場已經被炒房客和建商政客弄得大家無法有自己的家,現在連租屋市場也烏煙瘴氣,國人自己都無立錐之地,哪裡能安居樂業呢? 就是因為工作或生活所需,家人成家已經沒有空間才出來找空間,現在卻處處是陷阱,惡人專門欺負沒有資源或法律知識不夠的弱勢,平民小老百姓即使願意對簿公堂,又怎麼承受得住法律訴訟的折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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