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大陳長房教授之抄襲案
國科會人文處向人文社會學界之說明
朱敬一
一、 案件處理過程
政治大學英語系教授陳長房,於八十六學年度獲得國科會人文處的傑出研究獎。本處在上一期的《人文與社會科學簡訊》中,對陳教授獲傑出獎之緣由,以一段的篇幅做了介紹。然而陳教授在今年三月間被匿名者檢舉有論文抄襲之嫌,本處隨即展開調查。三月中旬經專案小組認定檢舉之內容屬實,下旬復由國科會駐外科學組取得各篇論文之原件,經比對後即判定該抄襲案成立。
本處於三月下旬做出處分建議,經徵詢律師意見,並請當事人答辯後,於五月中行文陳長房先生,做出「追繳歷年所有獎勵費、終身停權」之最嚴厲處分。本處原本建議該處分決議應行文陳教授本人及其服務之機關,惟當時陳教授已辭教職,故行文政治大學一節即未能執行。
二、 本處的態度
陳教授的抄襲著作從民國八十三年起獲獎延續迄今,期間長達六年以上。或許因為近年電腦科技發達,才被人搜尋發現。本人雖然甫於八十八年三月一日上任,然而基於行政之延續性,沒有任何推托責任的藉口。歷年來人文處未能查出其著作之抄襲,並給予獎勵,絕對表示我們的審查作業與流程仍有疏失。為此,本處在六、七月核定專題計畫忙碌尖峰過後,即於八月廿日召開學門召集人會議,對審查細節做全面性檢討,並將依檢討結論做改進建議。此外,本人也要對上一期人文社會科學簡訊中關於陳教授獲傑出獎之報導(諸如陳教授"所持嚴謹、不遺餘力之治學態度…,足為年青學者研究的楷模"),向讀者及學界致歉。
三、 重建外文學門的信心
自陳教授抄襲案發後,不但人文處之審查業務受人質疑,復由於陳教授曾任外文學門之召集人達兩年之久(八十三年十二月至八十五年十二月),整個外文學門更是因此案受到打擊。最近有些拿不到獎勵費或研究計畫的人會向承辦同仁說:「難道我比抄襲者差嗎?」這樣的質詞讓我們的承辦同仁非常難堪,我也覺得國科會難以面對外文學界。
為了使外文學門重新站起來,我於八月四日南下嘉義,拜訪中正大學副校長周英雄教授,委屈他做外文學門的召集人。周副校長現任本處外文學門諮議委員,我們請他兼任繁重的召集人工作,是希望借重他在外文學門的聲譽、資歷與威望,能夠重新喚回學術界朋友對該學門的信心。我也衷心感謝周副校長願意答應所請,共同為台灣外文學門的規劃改善盡心盡力。周副校長也提到了一些他的構想,相信近期內會與外文學門的學者溝通,然後逐步推動實現。
四、 未來檢討方向
如前所述,陳長房先生的抄襲案,本處業已於今年五月簽報處分在案,但是此案對人文社會學界的衝擊,卻將持續好一陣子。國科會近日成立「學術倫理專案小組」,針對各學術領域有關違反學術倫理之類型、認定、處分、簽辦流程等各個面向,做全面性的討論,希望由此而能彙整出爾後對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的處理準則,並對不法的抄襲舞弊者,收嚇阻之效,期能逐漸改善國內若干學者的投機風氣。當然,我們深信絕大多數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者都是誠實認真的,近日發生的幾件零星抄襲案也對他們造成不必要的困擾;而外界以有色眼光「泛觀」某些領域的研究者,其實是非常不公平。我們希望能由此案惕勵檢討,得到一些可貴的經驗與教訓,更希望能藉制度評審過程的改善,能使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數能降到最低。
五、 一點感想
本人借調至國科會任職即將滿半年,亟思在人文社會學界改進制度、積極建樹。雖然此職位非屬「大任」,但五個半月來為幾件零星檢舉抄襲案,已然體會到什麼是「苦其心志、勞其筋骨、空乏其身」,再差一點就要「拂亂所為」了。就個人而言,我對於學術抄襲是深惡痛絕;而每一件抄襲案,不但對當事人形成羞辱,對其他誠實認真做研究的人造成間接的傷害,更使行政單位幾乎無暇規劃對人文社會學界真正有利的改革。我自己到人文處服務,當然是抱著犧牲研究,下火坑的心情而來,一般行政官署對於各種舞弊案大都是以「具名檢舉」為處理之前提。但是政大的抄襲案我們只收到匿名信,就主動調查懲處;而師大黃教授案人文處甚至連匿名或具名的檢舉函都沒有收到,只憑一些傳聞就主動展開調查。我對學術倫理案件,一向是以最迅速、最負責的態度去處理。希望新聞界、學術界的朋友在監督惕勵之餘,也能給我些信任與時間;一年半之後,我會以事實來證明人文處改善人文社會學術環境的決心與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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