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屋位置在新北市土城區中正路41巷6號1樓
房東姓周。名叫大為。
這是三月24的樣子。越來越嚴重,已經開始長毛了
破裂的牆壁油漆,造成粉塵掉得到處都是
二月就請房東處理,但也只是來看看而已,這樣實在很糟糕
不能因為樓上或樓上的樓上滲水就雙手一攤。
這樣我怎麼安心使用這個空間?
他還有其他承諾要解決的問題,但都沒有去解決。
抽水馬達噪音,以及門前的異臭。
另外,房東承諾和寫在契約上的門前可停車,是我租戶之權益,也並沒有實現。
這樣的空間,每個月要兩萬元租金,實在是沒有那個價值。
Update: 房東在四月底拿來一塊踏腳墊,蓋住水溝蓋後臭味有減少了
但5/9的時候我才發現熱水器故障,原因是當天我才叫了第一次瓦斯桶
5/11打電話給房東,他來了以後,把所有的火都調到最小以後,水還是超燙,燙到他手沒辦法在水下沖超過10秒,我還抓住他的手繼續沖水不讓他收回來。他居然說我在家都洗比這個還燙。我反問你敢用這個水沖(你自己的)屁股嗎? (卵)蛋都煮熟了。
他不敢講話。
他一直說,我這熱水器沒壞blabla,你要瑪就搬,要瑪就減租。只是修一個熱水器而已,居然連這點錢都不肯出,這麼會推卸責任? 我付錢租這個空間,就是因為看上可以洗澡,可以當工作室專心使用,結果當初說好和看上的點全部沒有實現,現在居然跟我這樣講話?
從頭到尾他的態度才是讓我最火大的地方,最後在門外我跟他說,你這些東西一開始就有問題不處理,你這樣很不老實。他突然倚老賣老翻臉說"我縱衡商場三十多年,從來沒有人說我不老實,有多少上市上櫃的老闆,我這裡有一張我的名片,要不是看在你年輕人比我兒子年紀小的份上,我還跟你這麼客氣....你都只相信鄰居說的話,我說的話你都不相信"
我心裡想,你縱衡商場三十多年,沒人跟你說,是因為懶得跟你說,怕你傷心掛不住面子。而且你都這年紀了,給你洗臉你也不會比較開心。
我直接回他,指著旁邊還在轟轟作響的一樓樓梯間大門內抽水機噪音。"你會讓你兒子住在這樣的地方嗎? 這種噪音,這種熱水器? 可以把鳥蛋煮熟的熱水器,你敢讓他用這樣的熱水洗澡嗎? 我才不管鄰居說什麼話,我現在告訴你的是真實的事情,你要負責把這些問題解決!"
他馬上閉嘴不敢講話,因為自知理虧,已經在門外了,而且旁邊已經有幾個在看戲的鄰居。
我繼續說,我相信你可以處理好這些問題。他又道,既然這樣我們之間已經沒有互信關係了,我把錢退給你 blabla,所以你好好考慮一下,我不要讓你住了。
我心裡想,所以房租契約是可以你說叫人滾就滾嗎? 這個年紀的生意人,未免都是一些太沒有法律常識和契約精神的人了吧,翻來覆去只會吹牛,一旦被抓包,就只會這招。我還沒算上你要賠償我中斷公司服務的營業損失呢,契約上寫好的停車位,現在也沒有了。
中間還有些零星的對話,基本上就是,前一個房客住了將近五年,但房東宣稱他從未接獲抱怨,所以他以為他的房子物件是好的。事實上這並不是真的,前一個房客,根據鄰居所說,這個獨居的女人從不洗澡,撿破爛維生,家裡堆滿垃圾,吃的便當上也都是蟑螂,家裡牆壁和地板貼滿了報紙,爬滿了蟑螂。明顯是一個有精神異常的人。
而且她不洗澡,其實就是因為房東提供的熱水器壞了啊! 而房東不說,是因為那女人不會抱怨啊! 你說這房東算老實嗎? 我不管前房客是怎麼樣,但他想用"以前房客都沒抱怨"來唬弄後面的房客說他的東西是好的,用這種邏輯被抓包了。還敢惱羞。
事實上,這個房東跟附近所有鄰居結怨,已經多年。也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剛搬來的時候還遭殃。有人破壞我的物品,把我的禁止停車告示牌丟在我門口。還好我有裝監視器,而且事後知道,原來他們的怨氣,以及這個周姓房東曾經做過的事情。
我只是需要一個工作室空間而已。其他的東西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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